◎「修行、修行」,修改自己的行為,絕不是要求別人為我們而改變,修行和業務人員不同,渡眾生不是看業績,今天多少眾生得救求道?多少人接受真理參加研究班?不是,而是修改自己自身的習性、脾氣毛病,使他人如沐春風跟著受益而來求道修道。勉諸眾兒女:『辦道不易、開荒佛堂不易;謗道容易、毀堂容易;傷人容易、渡人不易』願諸兒女細細悟之!

◎本來修道是一件極平庸之事,只要在日常生活中,為人處事盡心盡力,處處為別人設想,不為自己利益,做出損人利己之事,時時小心謹慎,做到心口合一,腳踏實地,沒有參雜任何虛偽之心即可。如中庸所言:『庸德之行,庸言之謹,言顧行,行顧言也。』然反觀現在修道士,能達此境界者,實寥寥無幾。大多私心用事,不以公心待人,以致造成種種之是非,那豈是修道者應有之行為嗎?是故俱有此種心,就是眾生不能見佛性。

◎真正修道者應該除去眾生心,時時低心下氣,對人普行恭敬之心,所謂:『敬人者人恆敬之,愛人者人恆愛之。』不說他人是非,常見己過,如此才能見性通達,不背真理,所謂自皈依,否則前功盡棄,而終久不成,豈不惜哉!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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