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全別人,首先要先成全自己和家人,

因為修身辦道的體認、 付出 、奉獻,並不是每一個人都同樣的,

而是要成全成全自己,讓自己的發心 、發愿、真正可以完成了愿,自己如果都不願意去發心,或只願意挑工作做,你們想想,這樣叫做奉獻嗎?叫做犧牲嗎?

因此,讓自己真正再發心修道辦道,懂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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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纓芃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